綿陽新聞網 日前,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我市2022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調整情況出爐。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及國家統計局綿陽調查隊聯合印發了《關于發布2022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的通知》。通知明確,2022年,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再次提高,低保每月上漲65元,特困人員每月上漲84元。新標準自2022年7月起執行。
此次調整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從635元/月調整為700元/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從435元/月調整為500元/月。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按低保標準低限1.3倍確定,調整后,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從826元/月調整為910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從566元/月調整為650元/月。
城市農村低保申請條件:持有本市戶籍的城鄉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程序認定為低保對象。
城市及農村特困人員申請標準: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三項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可認定為特困人員。基本生活金,按照基本生活標準發放,集中供養的發放至機構統籌、分散供養的通過“一卡通”發放至個人。(綿報融媒記者 彭雪)
編輯:李志 校對:郭成 審核: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