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對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的要求
(1)近3年未發生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的甲、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2)以街道(鄉、鎮)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90%以上。居住滿3個月以上的適齡兒童建卡、建證率達到95%以上;(3)實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建設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廳)、健康主題公園,推廣減鹽、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4)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救治管理工作網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75%以上;(5)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檢驗設備裝備達標率達到90%以上;(6)無償獻血能夠滿足臨床用血需要。建成區無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和非法醫療廣告;(7)每個街道辦事處范圍或3萬至10萬服務人口設置一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鄉鎮設置一所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達標率達到95%以上;(8)轄區嬰兒死亡率≤12‰,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14‰,孕產婦死亡率≤22/10萬。(創衛漫談)
編輯: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