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新聞網訊 當前正值禁漁期,嚴禁任何非法捕撈,但仍有個別人為謀取私利,以身試法。記者近日從三臺公安部門獲悉,4人因非法捕撈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3月23日,周某某在禁漁期內,使用刺網在蘆溪某村一天然水域中非法捕撈水產品。經民警現場核實,周某某捕獲魚類水產品合計60余公斤。經審訊,嫌疑人周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周某某已被三臺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4月13日,吳某某、丁某某、武某某三人在禁漁期內,采用電魚的方式在蘆溪某村一天然水域中非法捕撈水產品。經民警現場核實,三人捕獲魚類水產品合計107.78公斤。
經審訊,嫌疑人吳某某、丁某某、武某某三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三人已被三臺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相關部門提醒,3月1日0時起至6月30日24時止,綿陽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釣和其他一切形式的捕撈。(趙丹 記者 劉晏男)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