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抽查健康社區、健康餐廳等
1.標識醒目。
2.環境衛生狀況及公廁管理。
3.健康科普宣傳。
4.健康餐廳是否有營養知識宣傳。
5.群眾接受及滿意度。
九、精神衛生防治機構現場調研:
1.嚴重精神障礙的管理制度及工作要求。
2.調研指導及工作總結。
3.嚴重精神障礙登記報告系統及管理人數。
4.嚴重精神障礙的管理率、治療率。
5.院內感染及傳染病控制。
6.醫療廢物管理。
時間要求:
近三年。
十、抽查隨機查看個體診所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或護士執業資格證書情況。
2.診所基本功能及分區。
3.就診登記。
4.藥品器械使用管理。
5.醫療廢物收集管理。
6.消毒滅菌工作。
7.如承擔公共衛生工作,查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情況(參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創衛漫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