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新聞網訊 綿陽是一座具有2000多年悠久歷史的城市,積淀了歷史文化、民族文化、紅色文化、“兩彈一星”精神、抗震救災精神等豐富多樣的歷史文化資源。截至2022年底,綿陽共有不可移動文物4559處、歷史建筑58處。如何進一步傳承保護好歷史文化遺址,發展具有綿陽特色的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
近日,市政協召開專題協商會,圍繞《綿陽市歷史文化遺址保護條例(草案代擬稿)》的進一步完善,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為綿陽立法提供決策參考。
據了解,為加強綿陽市歷史文化遺址的保護和利用,繼承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促進城鄉建設與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四川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綿陽實際,綿陽制定了《綿陽市歷史文化遺址保護條例(草案代擬稿)》。
多年以來,按照中央、省市相關條例,綿陽將既有的文物保護法律法規體系進行了拓展,但目前仍存在歷史文化資源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化建設不完善的問題。
遺址類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存在的突出問題也引起了市政協的關注。政協委員們利用個人業余時間查閱相關資料,并深入實地調研,對《條例(草案代擬稿)》的具體內容進行了認真研究和深入思考。
會上,當市文廣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了歷史文化遺址保護情況后,市政協委員、安州區政協副主席張玉立即接過話頭說:“我認為,對歷史文化遺址保護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集體和個人應加以獎勵,補助必須明確。”同時,她還詳細地對《條例(草案代擬稿)》中不符合立法技術規范的詞語提出了具體修改意見。
市政協委員、江油市政協副主席毛彬建議,為了做好歷史文化遺址保護工作,建議在政策、平臺、資金上給予傾斜支持,做的不好的也應當進行懲罰。
“思路和邊界應更明晰。”市政協委員,市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張登軍則建議,以此建立立體化、可執行的保護機制。
“歷史文化遺址是人民創造歷史的重要見證和標志,是歷史傳承的重要平臺和載體。”會議指出,希望全市政協組織和廣大政協委員發揮優勢,為《條例(草案代擬稿)》的修改和完善建言獻策,助推條例順利出臺,為保護綿陽歷史文化遺址貢獻力量。(綿報融媒記者 李靈越)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