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家仍在使用“生鮮燈”
綿陽新聞網訊 12月1日起,“生鮮燈”禁令開始施行。大多商家積極整改,更換為接近自然光的燈具,然而仍有個別生鮮超市、臨街商鋪對新規還在“觀望中”。
近日,有市民致電本報新聞熱線反映,城區通安巷臨江生活服務區部分攤位仍在使用“生鮮燈”,給消費者購買食材造成視覺差異。
12月8日,記者在臨江生活服務區進行走訪,發現前門左側幾家水果攤位掛著顏色泛紫的照明燈。“老板,這種燈屬于生鮮燈,按規定是不能用的。”“這是已經換過的,就是這個顏色。”老板解釋道。記者繼續在市場走訪,發現共有6家水果攤還在使用不同顏色的“生鮮燈”。據報料人反映,銷售豬肉的攤位也存在使用“生鮮燈”的現象,記者在鮮肉銷售專區看到,有兩家肉鋪還在使用“生鮮燈”,其他鋪面都換成了白熾燈。“這種燈從12月1日起就不能再使用了,知道嗎?”“知道,還沒來得及換。”商家說。走訪中記者發現,另有三家涼菜攤位也在使用“生鮮燈”。
對此,記者聯系了涪城區市場監管局城廂市場監管所。隨后,城廂市場監管所兩位執法人員來到現場,對該生活服務區部分商家使用“生鮮燈”的情況進行復查取證,并再次進行相關法規宣傳。在對一家涼菜攤位進行檢查時發現,商家使用的兩盞“生鮮燈”中,其中一盞燈竟能通過燈座上方的旋轉鍵調節出紅、白、紫三種不同顏色,執法人員取證后,責令商家立即停止使用。檢查中,還發現一些商家使用的照明燈為暖色調和冷色調,執法人員表示,將按照相關規定作進一步比對,如果屬于“生鮮燈”范圍,會要求商家進行更換。
“從現場查看結果看,確實有少數商家不聽招呼,仍在違規使用‘生鮮燈’,我們將根據調查情況對其作出相應處罰。接下來,將加大對轄區農貿市場、生活服務區的排查力度,一旦發現違規使用‘生鮮燈’,將嚴格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城廂市場監管所所長張卉說。(綿報融媒記者 任明勇 文/圖)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