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綿陽通報“春雷行動2022”典型案例
震懾違法者 警示經營者
綿陽新聞網訊 自“春雷行動2022”開展以來,全市市場監管部門緊緊圍繞“鐵拳出擊護民生鐵腕治亂促發展”行動主題,聚焦民生領域,集中執法力量,密切部門協作,強化市縣聯動,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為震懾違法者、警示經營者,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安州區某米廠虛假商業宣傳案
2022年1月11日,安州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某米廠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成品庫房存放有標示當事人生產的“漢中香米”共計103袋,規格為25Kg/袋,但當事人無法提供其使用漢中地區耕種的水稻作原料的相關憑證,其行為涉嫌對產品作虛假及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被依法立案調查。
現查明,當事人生產的上述“漢中香米”所使用的稻谷系安州耕種的水稻,在產品包材的正面以顯著的方式印制“漢中香米”的字樣。截至案發,有標示當事人生產的103袋“漢中香米”被依法查獲。
當事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構成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違法行為,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0000元。
案例二:綿陽某食品公司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2021年12月6日,游仙區市場監管局對某食品公司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在其生產車間內發現一袋外包裝標識有“使用范圍為豆制品加工過程的泡沫消除”字樣的食品添加劑,該食品添加劑已拆封使用,經現場稱量剩余420克,該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為豆制品加工,但當事人《食品生產許可證》核準生產的食品類別不涉及豆制品加工,當事人涉嫌生產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被依法立案調查。
現查明,2021年10月9日當事人為消除油脂煉制過程產生的泡沫,便將580克“銀穗”復配消泡劑添加到原料豬脂中使用,截止案發,當事人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精煉油脂共計22桶,并以200元/桶的價格全部售出,違法所得440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4400元,罰款50000元。
案例三: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合格“川味兔腿”案
2021年8月18日,江油市市場監管局在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中,對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川味兔腿”進行抽樣檢驗,檢驗判定結論為不合格(菌落總數項目不合格),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被依法立案調查。
現查明,當事人共生產與抽檢“川味兔腿”同批次產品200袋,售出101袋,庫存99袋,召回80袋,自行銷毀召回和庫存涉案產品共計179袋,依據相關票據核定貨值金額2870.17元,違法所得245.17元。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江油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沒收違法所得245.17元,處罰款40000元。(黃博 綿報融媒記者 彭雪)
編輯:譚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