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新聞網訊 1月27日,記者從江油公安獲悉,男子甌某因在網絡發布疫情不實言論,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近日,江油公安在日常工作中發現一網民通過微信在“江油某小區業主群”微信群組中公開發布一則疫情信息。公安機關通過網絡巡查發現該網民所發布的微信信息內容顯示:“借用他人健康碼從高風險地區返鄉回家過年”的言論。
為有效防止該微信信息擴散蔓延,避免造成群眾恐慌,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江油情指中心、網安大隊聯合轄區太平派出所迅速組織人員第一時間介入,迅速開展微信中涉及的人員核查工作。民警結合線索分析,經核查迅速鎖定該網友身份,并于1月26日在江油某小區將甌某(男,25歲,江油人)帶回協助調查。
經查實,甌某于2021年12月底,從廣州乘坐火車返回江油,不符合其在微信群中所宣稱的高風險地區借用他人健康碼回江油的事實。經公安機關聯合社區、轄區衛生防疫機構及衛健部門調查登記查證和檢測,該男子按照疫情防控規定進行了居家隔離和核酸檢測。
1月24日,甌某為博人眼球,在回江油一個月后,通過在自己所居住的小區業主微信群散布了涉及疫情的不實消息,引發公眾恐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甌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認識到了其違法行為的嚴重性。1月26日晚,公安機關依法對甌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論負法律責任,發布網絡言論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希望廣大群眾不信謠、不傳謠,任何時候都要以官方權威信息發布為準。對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查處。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任何時候都應自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相關通告要求。(趙萬萍 綿陽日報社融媒體記者 劉晏男)
編輯:郭成